閱讀來源:Leech 2026
純粹性原則(Purity)試圖限制什麼能出現在基礎真理或基礎事實之中。Leech 認為這項限制抓到了一個重要直覺:基礎者不應取決於非基礎者。但純粹性把「不取決於」直接理解成「完全不能包含」,因而排除了若干原本可能是基礎的案例。她提出中立性原則(Neutrality)作為較弱的替代方案:非基礎成分可以出現在基礎真理中,只要它們不影響該真理為何為真(Leech 2026: 1–3)。
兩種純粹性與後續問題
Leech 先區分兩種基礎性理論。在表徵取向(representational conception)中,基礎性首先適用於語言、概念與真理;Sider 所說的基礎語言,是只使用能切中實在關節、又不能再由其他結構概念化約的詞彙。相應的純粹性主張:基礎真理只能包含基礎概念(Leech 2026: 3–4)。
在世界取向(worldly conception)中,基礎性則直接適用於事實、對象與性質。本文為了討論,暫時把基礎事實理解為未被立基的事實,把非基礎事實理解為被立基的事實。相應的純粹性主張:基礎事實不能以衍生實體為構成成分(Leech 2026: 4–5)。
純粹性的直覺來自「實在最底層」的圖像:如果一項事實已位於最底層,它的構成成分似乎也都必須位於最底層。但 Leech 指出,這暗中預設了同質性原則:如果整體具有某性質,所有部分也具有該性質。這個原則通常不成立;紅蘋果不必每個部分都紅,生物的每個部分也不必是生物。即使改用位置比喻也一樣:人在浴缸裡,不代表他的每個部分都在水中。既然「最底層」本來就是比喻,我們不能只靠這幅圖像證成純粹性(Leech 2026: 5–6, 12–14)。
世界取向面臨的壓力
紐約市通常被視為衍生的、非基礎的實體:它依賴人口、建築與制度等條件。但「紐約市等同於紐約市」(NYC = NYC)表達的是自我同一性,即任何事物都等同於自身。
純粹性認為,基礎事實不能包含非基礎成分;因此,只要這項同一性事實含有非基礎的紐約市,它就不能是基礎事實。在本文採用的基礎性概念下,非基礎事實必須被其他事實立基,理論於是還得回答:究竟是什麼立基了「紐約市等同於紐約市」?
Leech 認為這項要求很可疑。紐約市為什麼存在,或許需要形上學解釋;但已經存在的紐約市為什麼等同於自身,似乎不需要另一項更深的事實加以立基。因此,一項事實提到非基礎實體,不代表該事實本身就必須是非基礎的(Leech 2026: 6–7)。
同樣的壓力直接出現在立基事實。任何「A 立基 B」都提到被立基的 B,因而含有非基礎成分。純粹性遂排除所有基礎的立基事實;若非基礎事實都必須被立基,我們便得繼續追問每一項立基事實的立基根據。這正是「立基事實是否也被立基」之爭論的來源(Leech 2026: 2, 7)。
形上學律則(laws of metaphysics)是支持形上學解釋的一般原則。例如:「對任何物件 x,如果 x 存在,它的單元素集合 {x} 也存在。」若集合依賴其成員,這條律則就連接了較基礎的物件與衍生的集合。
問題在於,假設「p 是一條形上學律則」本身被 q 立基,那麼還需要另一條律則支持 q 對這項律則事實的解釋。新律則若也被立基,又需要再一條律則,如此形成回歸。要終止回歸,至少必須有一些未被立基的基礎律則;但形上學律則往往連接不同本體層次,因而含有衍生項目。於是回歸論證要求基礎律則,純粹性卻禁止這些律則成為基礎的。若論證成立,我們就必須放棄形上學律則或放棄純粹性(Leech 2026: 7–8)。
Leech 又援引 Barker 的歸謬論證。該論證的重要前提是「每一項立基事實都完全被立基」(Grounding Grounding Thesis, GGT),而純粹性正是推出這項前提的關鍵。這並不直接證明中立性正確,但是說明了純粹性的代價不是邊緣問題(Leech 2026: 8, 21–22)。
表徵取向:從邏輯真理到中立性
Leech 從邏輯真理找到替代方案。「如果草是綠的,那麼草是綠的」含有「草」與「綠色」等非邏輯詞彙,但它之所以為真,不取決於草或綠色,而取決於條件句的形式。邏輯真理在這個意義上被稱為「主題中立的」(topic-neutral):它可以談到草,卻不會因為所談的恰好是草而為真。把非邏輯詞彙一致換成同類型的其他表達式,所得句子仍然為真(Leech 2026: 8–11)。
一致代換(uniform substitution)不是隨意改字,而是把某個表達式的每次出現都換成語法類型相同的同一表達式,同時固定邏輯詞彙。例如把「如果草是綠的,那麼草是綠的」中的「草」一致換成「雪」,並把「綠色」一致換成「白色」,仍會得到真的條件句。
類比到基礎性,這裡的「中立」是對非基礎詞彙所指定的具體內容保持中立。中立性要求:所有基礎真理,在對其中的非基礎詞彙進行任何一致代換後,仍然為真。換言之,一條基礎真理可以提到非基礎項目,但它的真值只能取決於基礎詞彙所表達的結構,不能取決於究竟是哪個非基礎項目出現在其中。純粹性把「非基礎項目不造成差異」理解成它完全不出現;中立性則區分「出現在真理中」與「對其真值有所貢獻」(Leech 2026: 11–14)。
因此,一致代換測試的功能是排除候選者,而不是認證基礎真理:沒有通過的真理,其真值會隨非基礎內容改變,因而不能是基礎的;通過測試只表示它沒有因這項理由被排除,還不表示它確實是基礎的。若把中立性改成充分且必要條件,所有符合代換條件的複雜重言式都可能被判為基礎,即使某些立基邏輯會讓它們被更簡單的真理立基(Leech 2026: 16–17)。
自我同一與存在
若同一性是基礎概念,「蘇格拉底等同於蘇格拉底」在一致代換後似乎總會保持為真,因此中立性不像純粹性那樣預先排除它是基礎真理。但若代入不指稱任何事物的名稱,例如「聖誕老人等同於聖誕老人」,結果是否為真便取決於所採用的名稱、量化與存在理論(Leech 2026: 15–17)。
Leech 沒有在這裡選定唯一方案。她考慮只容許有指稱對象的名稱、採取讓空名自我同一式為真的正向自由邏輯,以及接受所有事物都必然存在的必然存在論。這些方案各有代價;她較有限的結論只是:中立性保留了理論選項,純粹性卻一開始就排除所有涉及非基礎實體的自我同一事實(Leech 2026: 17–19)。
「長庚星等同於啟明星」揭示了真理與事實的差異。作為句子,「長庚星等同於長庚星」與「長庚星等同於啟明星」具有不同的代換表現;但若兩者表達的是同一個關於金星的事實,同一事實不能同時既基礎又非基礎。Leech 因此另外提出直接針對事實及其構成成分的中立性版本,但也承認這取決於事實如何構成,尚未得到唯一答案(Leech 2026: 17–19)。
中立性如何重新處理立基事實
中立性不會把所有立基事實一起判為基礎。某些立基陳述的真假只取決於結構,例如「下雨立基『下雨或下雪』」取決於立基與析取的互動;「蘇格拉底不立基蘇格拉底」則取決於立基的非自反性。若立基關係與相關邏輯結構本身是基礎的,替換其中的具體內容不會改變真假,中立性便容許這類陳述是基礎真理(Leech 2026: 20–21)。
相反地,一座城市或一顆糖果實際由哪些社會與物理事實立基,關鍵就在於所談的是哪座城市、哪顆糖果以及哪些具體條件。替換這些內容通常會改變真假,因此無法通過中立性測試。中立性由此區分結構性的立基真理與特定依賴事實,而不是像純粹性一樣,僅因立基事實提到衍生項目就全部判為非基礎(Leech 2026: 20–21)。
不過,中立性對形上學律則的優勢並不明確。「凡是灰色的東西都有顏色」無法通過任意代換;單元素集合律則若改寫成只使用量化、存在、同一性與成員關係,甚至也可能符合純粹性。Leech 因此承認,目前形上學律則的案例尚未明顯偏向中立性;較清楚的優勢是,中立性容許至少某些未被立基的立基事實,因此不會像純粹性那樣直接推出 GGT(Leech 2026: 21–22)。
已決性(Settledness):立基事實能否是基礎的?
令 G 表示一項實際成立的立基事實「P 立基 Q」。除了比較 P 和 Q 的基礎性,我們也可以追問 G 本身是否基礎。已決性主張:P 與 Q 之中,至少有一項比 G 更基礎。因此,G 不會是基礎事實。這項原則只決定 G 的相對位置,尚未說明什麼事實立基 G(Leech 2026: 22–23)。
若再接受「所有非基礎事實都被立基」,便可進一步推出 G 也被立基。已決性適用於每一項實際成立的立基事實,所以同樣的推論會遍及所有這類事實。純粹性也能推出立基事實不是基礎的,但理由不同:純粹性著眼於立基事實含有非基礎成分;已決性則把立基事實排在 P 或 Q 之下(Leech 2026: 22–23)。
Leech 在這裡討論已決性,是因為中立性的主要優點之一,正是容許某些只依賴立基結構的立基真理是基礎的。若接受已決性,通過代換測試也無法保住這些案例:它們仍因為低於 P 或 Q 而不是基礎的。拒絕純粹性,因而不會自動排除「所有立基事實都需要被立基」的結論。
兩個原則保存的是不同直覺。中立性要求基礎真理的真假只取決於基礎結構;已決性背後的構成觀則要求一項事實的直接成分比該事實更基礎。以「P 或非 P」為例,中立性可以容許整體是基礎的,因為它的真假只取決於邏輯形式;構成觀卻可能認為作為直接成分的 P 比整體更基礎。Leech 沒有裁決這項分歧(Leech 2026: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