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Reading note

Stephen R. Grimm, Understanding

Grimm 的理解知識論概覽:理解的對象是元素彼此依賴的結構,理解的核心是預見改變如何傳遞的模態能力,而理解或許像能力知識,看重能力而非來源。

Published: at 07:50 PM
編輯本頁下載圖卡

閱讀來源:Grimm 2011

關於這篇筆記

本篇依作者網站上 2009 年 10 月 19 日的草稿寫成,頁碼為草稿頁碼(1–20)。出版版收於 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Epistemology(2011),頁碼不同,措辭也可能有修改。引用前請核對出版版。

核心論點

理解常被視為科學探究的目標,也被一些價值理論家列為少數的內在善之一(Grimm 2011: 1)。這篇條目只討論理解的本質,而非它的價值;範圍也只限於對自然世界的理解,不談對語言、人類行動或藝術作品的理解(Grimm 2011: 1–2)。

Grimm 仿照知識的「有證成的真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模型,依序問道:理解的對象是什麼、理解需要什麼心理狀態、理解受什麼規範(Grimm 2011: 2)。他的答案大致如下:

  1. 對象式理解(objectual understanding)與理解為什麼(understanding why),對象相同,都是元素彼此依賴的結構(Grimm 2011: 5–10)。
  2. 理解獨有的心理要素「掌握」(grasping),是一種模態能力(modal ability):能預見系統一部分的改變,如何帶動另一部分的改變(Grimm 2011: 11–12)。
  3. 運氣案例不足以證明理解不是知識的一種;理解可能像能力知識(know-how),看重的是能力本身,而不是能力怎麼來(Grimm 2011: 18–19)。

理解的對象:三種用法

Grimm 從「理解」一詞的三種用法出發(Grimm 2011: 3):

第一種的對象是命題,「理解 p」和「知道 p」幾乎同義,頂多只多出一些保留、願意被修正的意味(Grimm 2011: 3)。

第二種比較複雜。「Mary 知道紐約地鐵系統」至少有三種意思(Grimm 2011: 4–5)。她可能認識這個具體的系統;可能知道關於它的許多命題,例如歷史與路線;也可能是第三種意思。第三種意思出現在這樣的說法裡:「Paul 也許對國會知道很多,但他並不真正了解國會」(Grimm 2011: 5)。這不是說 Paul 不認識國會,而是說他不知道國會怎麼運作,也就是不知道它的各部分如何彼此相關、彼此依賴。

Grimm 暫時把這種知識看成一種能力知識,也就是知道一個東西怎麼運作、各部分如何彼此依賴的知識(Grimm 2011: 5)。如果能力知識是掌握一個東西怎麼運作,那麼它的對象就必須是可以被操作的結構,也就是有「可動部件」(moving parts)的東西:它的部分可以取不同的值,因而可以被操作。對象式理解的對象很可能就是這種結構(Grimm 2011: 5–6)。

這個結構比較可能是抽象的表徵,例如模型或結構方程,而不是具體的鐵軌與車廂(Grimm 2011: 6–7)。理由有兩個:我們可以理解沒有具體對象的東西,例如燃素理論;而且我們會說某人的理解不準確,但說具體的地鐵系統本身「不準確」並不通。

第三種用法的例子是這樣的(Grimm 2011: 7)。你在咖啡店坐下,看到鄰座女士的膝蓋不小心撞到桌子,熱咖啡灑了出來。假設你現在理解咖啡為什麼灑了,而這和你能認出撞擊是原因有關。

有些哲學家主張,「理解為什麼 p」可以化約為「知道(或理解)q」,其中 q 是 why 問題的正確答案,例如「咖啡因為被撞到而灑了」(Grimm 2011: 8)。 Grimm 認為這個化約不令人滿意:

顯示原文與出處

on the basis of your reliable testimony I might come to believe, and hence know, that the coffee spilled because of the jostling. But possessing this knowledge, it seems, is compatible with a general inability to answer a wide range of questions that intuitively go along with the state of understanding why.

依據你可靠的證言,我可能相信、因而知道咖啡是因為被撞到而灑出來的。但擁有這個知識,似乎和普遍無法回答一大類問題相容,而這些問題直覺上是隨著理解為什麼而來的。

例如,膝蓋撞得更用力,咖啡是否也會灑出來?根本沒有撞到的話,咖啡會不會灑?(Grimm 2011: 8–9) Grimm 的意思是經由證言得知原因的人可能答不出來,當然也有可能答得出來;能答出來時,似乎做了額外的認知工作,超出經由證言取得知識所需的(Grimm 2011: 9)。

理解杯子為什麼翻倒而非保持直立的人,似乎「看出」了這兩種可能的差別取決於什麼(Grimm 2011: 9–10)。這和理解一個系統的各部分如何彼此依賴很像。所以理解為什麼的對象,也可以看成一個小型的表徵結構,編碼目標系統的各個元素如何彼此依賴。兩種理解儘管文法不同,對象都帶有結構的標記(Grimm 2011: 10)。

理解的心理

理解包含接受(assent):把一個表徵當成準確的,就是對它說「是」(Grimm 2011: 10)。但只有接受不夠。可以認為一個模型準確,卻沒有「掌握」或「看出」(seeing)它的各部分如何相關。而且許多表徵是理想化的,例如理想氣體模型把分子表現為點粒子,接受這種模型時,常帶著細膩的保留(Grimm 2011: 10–11)。

Grimm 想把「掌握」與「看出」從隱喻推進到一種心理能力(Grimm 2011: 11)。手的「抓握」有兩種意思:一種是抓住一個東西,例如一顆棒球;另一種是操作一個東西,例如把一個簡單槓桿從一個位置撥到另一個位置。在第二種、操作的(manipulationist)意思下,抓握和看見很自然地結合:系統夠簡單時,操作一部分,就能真的看見這個操作如何影響其他部分。

他認為心智上的掌握最好用第二種意思來理解:

顯示原文與出處

mentally to grasp how the different aspects of a system depend upon one another is to be able to anticipate how changes in one part of the system will lead (or fail to lead) to changes in another part.

在心智上掌握一個系統的各個面向如何彼此依賴,就是能夠預見系統一部分的改變,會如何帶動(或不帶動)另一部分的改變。

掌握咖啡灑出如何依賴膝蓋的撞擊,就是能預見沒有撞擊、撞得較輕,或改成用拳頭撞時,情況會如何(Grimm 2011: 12)。所以掌握一個結構,涉及一種模態感或模態能力(modal sense or ability):不只記下事物如何,還能預見若其他元素不同,某些元素會如何表現。 Grimm 指出,這和 Woodward 以回答「如果情況不同會怎樣」問題的能力來說明理解,是同一種想法(Grimm 2011: 12 n. 20)。

掌握也可以是有保留的(Grimm 2011: 12)。我們會說「對 Priestley 而言,火種點燃是因為有燃素」,或「假設氣體是點粒子,系統就會這樣表現」。這時是在某些預設下接受一個表徵。

理解的規範性

評估一個信念是否算知識時,可以問兩種規範性問題(Grimm 2011: 13)。主觀上是否恰當(subjectively appropriate):信念是否符合這個人的其他證據。客觀上是否恰當(objectively appropriate):信念實際上是否可靠地朝向真理。一般認為知識兩者都需要;但理解需要什麼,看法卻是分歧。

薩滿

回到咖啡店(Grimm 2011: 14–15)。店的另一角坐著一位來訪的薩滿,也看到了整個過程。但他認為咖啡灑出不是因為膝蓋,而是因為他幾秒前用意念讓杯子翻倒;周遭的人一向順著他,所以他有好的、但誤導的理由相信自己有這種能力。他也「掌握」了:沒有他的意念,杯子就不會翻。

一方面,他顯然不理解咖啡為什麼灑了。另一方面,如果像 Baker 說的,理解就是知道事物是什麼並合理地理解它,那薩滿似乎理解了;他的說法符合他其他的信念,而這種「看出」也確實是一種認知成就(Grimm 2011: 14–15)。

Grimm 依 Salmon 做一個區分(Grimm 2011: 15)。主觀理解(subjective understanding)是掌握一個符合自己「世界圖像」(world picture)的表徵;客觀理解(objective understanding)還要求掌握的表徵(大致)正確。所以客觀理解至少有兩個規範條件:掌握的表徵大致正確,以及這種接受或掌握在主觀上是恰當的。

理解與運氣

知識還要求信念和真理有穩固的連結,也就是「反運氣」(anti-luck)條件(Grimm 2011: 16)。 Kvanvig 與 Pritchard 認為理解容許知識所不容許的運氣。

Kvanvig 的例子是這樣的(Grimm 2011: 16–17)。你讀到一本書,寫 Comanche 人在 17 到 19 世紀稱霸北美南部平原,部分是因為騎術高超。這本書是有人沒做任何研究、開玩笑寫的,卻碰巧全部正確。 Kvanvig 認為你理解了,卻不知道。

Pritchard 區分兩種運氣(Grimm 2011: 17–18)。 Gettier 式的運氣(Gettier-style luck)介入信念與事實之間,例如你看到一隻像羊的狗,而真正的羊碰巧藏在田裡。環境運氣(environmental luck)則是沒有東西介入信念與事實之間,但環境使你得到真信念變成一種運氣,例如假穀倉案例(barn façade case)。 Pritchard 認為理解與 Gettier 式運氣不相容:一堆碰巧正確的捏造事實,無法讓人真正理解世界如何運作。但理解與環境運氣相容:假設你讀的史書是嚴謹的研究成果,但你很容易拿到的書大多是謊言,例如活在歐威爾式的政權下,那麼你不算知道,卻能真正理解。

理解像能力知識

Grimm 不認為這些案例證明理解不是知識的一種(Grimm 2011: 18–19)。首先,「運氣與知識不相容」被誇大了:依 Goldman 與 Hawthorne,在弱的意義上,只要相信問題的正確答案就算知道,怎麼得到的不重要。同樣地,在弱的意義上理解,可能只需要能成功回答 why 問題,即使這種能力是碰巧得到的。

其次,能力知識似乎也和運氣相容(Grimm 2011: 19)。評估一個人是否具有某種能力知識,看的是他是否確實有這種能力,不是他怎麼得到的:即使後來得知 Paul 是碰巧學會的,我仍然樂於承認他知道怎麼修我的電腦。如果評估理解時同樣看能力本身,也就是「掌握」或「看出」,而不看來源,那麼運氣案例只顯示理解像能力知識:它是一種知識,只是看重的是能力,而不是產生能力的情境。

待研究的問題

Grimm 最後提出兩個方向(Grimm 2011: 19–20)。第一,理解有深淺之分:是因為能把事物看成更大規律模式的一例,模式越廣、理解越深嗎?還是有其他解釋?第二,對自然世界、意義、動機與規則的各種理解,都訴諸「看出」或「掌握」,它們至少在心理層面上可能有共同特徵,但還沒有人認真把這些領域連起來。

註釋

編輯本頁

Podcast

關於語音摘要

此語音摘要由 Google NotebookLM 提供,不完全代表作者本人對文章的理解。